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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堰自来水公司管线巡查制度
  • 2019-05-2916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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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确保供水管网设施安全运行,保证城市安全供水,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巡查管理制度。

1、管网巡查要坚持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查改结合的原则,全面巡查管道设施完好状态,排除防范各类影响管道设施安全的情况,突出大口径管道,突出临近施工现场管段,重点地段管道设施及阀门井盖,全面做好各路段、小区管网设施巡查,同时制止预防各类损坏影响供水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和活动,并有效跟踪监督维护。

2、管线巡查实行分区负责和周期巡查制度。将公司供水管网结合地理因素分区域明确责任人、巡查内容及标准等,根据管段大小及重要性等因素,规定相应巡查周期,规范化正常化地做好巡查工作。

3、管线巡查人员应按制定的计划对所负责区域的供水管网、供水设施进行巡查,每天巡查前应填写上天巡查情况反馈单,不填写或填写内容与巡线器记录不符的,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0元。

4、管线巡查人员应及时如实的反馈巡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不及时上报的,视危害程度扣当事人3050元,如造成重大事故的,上报公司再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
5、管线巡查人员应在岗尽责,不得弄虚作假找人代为巡线,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半月奖金,发现两次及以上上报公司再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
6、管线巡查人员每次巡查应仔细、认真,及时发现问题或隐患,若巡查后不能发现问题,同时,其他人员或用户发现问题报修或举报的,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,轻者扣当事人3050元;重者扣当事人当月奖金。

7、管线巡查人员应主动积极对拆迁地段DN25以下的明漏进行堵漏。能自己完成,却找借口推诿扯皮不完成的,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,扣当事人2050元。

8、管线巡查人员应对工程施工现场、拆迁地段等进行重点巡查。在工程开工前,根据图纸等了解管网分布情况,施工对管道设施影响,向施工单位负责人告知现场管网的情况(尽可能书面),提出对管道设施保护要求,并跟踪现场施工。发现对各类施工不告知、不跟踪扣当事人50元,出现管道安全或造成管道安全隐患的,加扣当事人50元直至当月奖金。

9、管线巡查人员应精心保管维护和使用巡检仪,如因使用和保管不善造成仪器损坏的,由当事人承担维修更换费用。

10、外出工作结束无故不回办公室(请假除外),发现一次按10元进行考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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