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姜堰自来水公司社会服务承诺细则
  • 2019-05-2509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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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为提升城市供水行业服务质量,保障用水户的权益,根据《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》和《江苏省城市供水服务质量标准》,现向全社会公开承诺:

一、服务标准:

1、供水水质:全面达到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。根据国家和省标准、规范规定对水源水、出厂水、管网水进行严格监测、检测,让居民用上优质水、放心水。

2、供水压力:为满足用户对水量的需求,供水管网服务压力达到《江苏省城市供水服务质量标准》要求。

3、管道维修:定期对管线以及附属设施进行巡检,维护保养,确保安全供水,管网修漏及时率98%以上。

4、抄表收费、查抄表准确、及时:抄表准确率99%以上,见表率95%以上,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水价标准收费,抄收人员上岗佩戴标志,规范服务,文明礼貌。工程收费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收费标准。

5、业务接待: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,接待人员做到礼貌待人,热情周到。

6、客户服务:服务热线电话24小时值班,及时受理用户投诉。落实首问负责制,做到用户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、件件有反馈。

7工程安装: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,做到完善施工现场安全措施,文明施工,按期完工,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,尽量安排夜间施工,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影响。

8、廉洁服务:不准刁难要挟用户,不准弄虚作假,营私舞弊,以权谋私,不准向用户吃、拿、卡、要。

二、服务程序和时限:

1、接水服务:办理用户给水申请,符合给水规定、各项手续齐全的用户应立即登记。用户申请手续符合规定,5日内进行现场勘察。10日内办好施工图纸和预算等审批手续,并通知用户交纳有关费用。联系单位:公司生技股电话88155026

2、工程安装:用户手续齐全交纳费用后,Dg100以下的管道工程,7日内安排施工;Dg100以上的管道工程15日内安排施工。具备施工条件的居民用户缴费后15个工作日完成施工。联系单位:公司安装队电话88155050

3、管道维修:供水管道突发性爆管、折断等事故及一般明漏、暗漏应在接到报漏电话之时起,4小时内止水并立即组织抢修。抢修工作开始后,DN500mm的管道24小时内修复,DN500mm48小时内修复(节假日不能顺延)。DN500mm的管道修复期间,启动应急供水方案,保障居民生活用水。车行道上自来水阀门井盖,在接到报失或报损后,12小时内覆盖。表内维修,有偿提供抢修服务。联系单位:公司供水管理所电话白天88270160,夜间88273610

4、抄表收费:集体户每月抄收一次,居民用户分单、双月抄收一次,每月1-20日为抄表期,用户可按缴费卡的期限缴费,对用户提出的用水计量和收费事项咨询,48小时内给予答复。联系单位:公司营业所电话88273826

5、水质检测:发现水质问题,24小时内采样化验或现场分析,3日内给用户做出明确答复。联系单位:公司生技股电话88155026

6、停水预告:计划停水、降压供水、紧急停水或事故停水,按照《江苏省城市供水服务质量标准》的要求实施。计划断水,三天前应通知客户;紧急断水应及时通知重要客户,并通知有关部门做好解释工作。联系单位:公司供水管理一所电话88270160

三、投诉与监察:

   本公司的上述承诺会受到有效的监察。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不满意,可先到责任部门投诉,您的投诉会在3日内得到答复,10日内处理完毕。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,我们将向您作出解释。如果您对有关责任部门的答复不满意,可继续向本公司经理室投诉,电话88586611,对本公司的答复仍不满意,可继续向建设局投诉,电话88235818。  

四、承诺责任:

   职工违反承诺,由责任人向用户道歉,公司按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及相关部门给予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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